内蒙古旺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净水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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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01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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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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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旺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净水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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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黑柳子主体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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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旺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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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数办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建 2 座生产车间、综合用房、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等。本次建设规模为年产27.5万吨净水剂包括饮用级液体聚合氯化铝 5 万 t/a、液体聚合硫酸铁 15 万 t/a、液体碳源 5 万 t/a、液体硫酸铝 2.5 万 t/a,本次工程暂不实施液体碳酸锂2.5 万 t/a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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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车间(1#)和罐区废气经各生产装置配套的集气阀收集后经管道引入“一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由配套 15m 排气筒排放; (2)天然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废气由配套 15m 排气筒排放。 聚合氯化铝工艺废水排入半成品池,掺入饮用级液体聚合氯化铝生产装置回用。 (2)吸收装置排水、生产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经回收水池收集,回用于液体聚合硫酸铁生产装置。 (3)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事故池)收集,分批次提升至絮凝沉淀罐内加絮凝剂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液体聚合硫酸铁生产装置。 (5)锅炉排污水直接用于厂区内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5)生活污水排至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滤饼、滤渣作为吸收剂或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 (2)初期雨水池絮凝沉淀后清液返回生产系统,定期清理后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 (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理后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 (4)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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