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宏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羊绒织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852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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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政务大厅4楼2号圆
邮 编:01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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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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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宏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羊绒织造生产项目 |
乌拉特前旗中小企业规划园区 |
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宏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蒙数办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利用宏泰实业厂区现有空置厂房建设羊绒织造生产车间、原料库、产品区、染料储存库、实验室、危废暂存间等, 拆除现有 1 台 燃煤蒸汽锅炉,新建 2 台 4t/h 天然气蒸汽锅炉(一用一备)。建设规模:年产纱线 30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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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烘干机产生的水蒸气由屋顶排放口排出生产车间外;和毛、梳毛、纺纱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厂房内空调滤尘系统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染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设置于封闭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处理后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天然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已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巴彦淖尔市鸿德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属于清净下水,直接用于厂区内空地和厂区外东侧空地洒水抑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属于清净下水,直接用于厂区内空地和厂区外东侧空地洒水抑尘。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空调滤尘系统收集的尘绒、产品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处置; (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压滤机压成泥饼,定期清运至固废填埋场进行处置; (3)废染料及助剂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废饱和树脂、废反渗透膜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由销售厂家直接回收; (5)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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