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有关成果的公示
按照《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巴党办发电〔2022〕26号)要求,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聚焦“一放三减”要求,全面梳理内部管理事项和外部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提出政务服务“规范、精简、提速”措施,推动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提质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是推进放权减权。下放行政权力事项5项,其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直接下放给旗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委托旗县生态环境分局实施。
二是精简办事要件。减少3类事项办事材料6件,其中:以容缺受理方式压减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所需1项材料,以依法清理、减证便民、容缺受理方式压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换证审批所需4项材料。
三是压减办理时限。压减外部事项办理工作时限207个工作日,压减率为71%。
现将市生态环境局“两优”专项行动“四项成果”清单公布如下,清单事项将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减权放权事项能够接得住、实施好。加强对后续工作的调度督导,推动“两优”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
1.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取消和下放职权事项清单
2.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保留职权事项及减环、减材料、减时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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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28 11:32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
按照《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巴党办发电〔2022〕26号)要求,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聚焦“一放三减”要求,全面梳理内部管理事项和外部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提出政务服务“规范、精简、提速”措施,推动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提质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是推进放权减权。下放行政权力事项5项,其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直接下放给旗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委托旗县生态环境分局实施。
二是精简办事要件。减少3类事项办事材料6件,其中:以容缺受理方式压减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所需1项材料,以依法清理、减证便民、容缺受理方式压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换证审批所需4项材料。
三是压减办理时限。压减外部事项办理工作时限207个工作日,压减率为71%。
现将市生态环境局“两优”专项行动“四项成果”清单公布如下,清单事项将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减权放权事项能够接得住、实施好。加强对后续工作的调度督导,推动“两优”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
1.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取消和下放职权事项清单
2.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保留职权事项及减环、减材料、减时限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