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农历)二月廿六
通知公告
自动升降降尘采样装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的委托,对自动升降降尘采样装置采购项目自行进行公开采购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自动升降降尘采样装置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BZ2025-008   1.3采购内容:降尘自动采样装置采购及安装8套,详见采购文件。   1.4最高响应限价:56万元   1.5项目地点:巴彦淖尔市。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1.7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3.1.1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来办理相关事宜,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1.3响应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响应人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供。(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A4纸)   3.2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网上购买采购文件。   3.3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内蒙古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北路紫藤花园综合楼三楼)。   3.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下午15:30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北路紫藤花园综合楼三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联系人:杨婕   联系电话:15148859506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科   联系电话:15147849771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北路紫腾花园综合楼三楼   六、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j.bynr.gov.cn/)网上发布。   
朗读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24号),我局拟定了本行政区域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0日。   联系电话:0478-8923517   联系邮箱:bshbjzhk4003@163.com   附件:2025年巴彦淖尔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xlsx   
朗读
关于设立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受理热线的公告
为扎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受理热线,有关事宜如下:       一、受理时间:即日起到4月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为期20个工作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举报受理热线:       临河区 0478-8214074       乌拉特前旗 0478-3235175       乌拉特中旗 0478-5915369       乌拉特后旗 0478-4668429       杭锦后旗 0478-6630760       五原县 0478-5212470       磴口县 0478-4269116       经济技术开发区 0478-7999955       二、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举报,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垃圾偷倒乱倒、生态破坏等各类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问题。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来访人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建美丽巴彦淖尔。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及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自行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及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采购编号:L-2025-007)于2025年03月11日进行评审,经采购小组评审,现将中标、成交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及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2、招标编号:L-2025-007   3、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参数: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及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    17.00            4、中标公告期限:2025年3月12日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86万元   三.采购小组成员:陈晓爽、任晓晖、韦胜男   四.如供应商认为以上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相关质疑的规定提出质疑。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生态环境局8楼   联系人:刘臻岳   联系电话:0478-8987806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及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变更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2025-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及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变更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10 09:30:00,更正为:2025-03-11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3-10 09:30:00,更正为:2025-03-11 09: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生态环境局8楼   联系人:刘臻岳   联系方式:0478-8987806   2025年03月06日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及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及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单次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规定的限额标准,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及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2、招标编号:L-2025-007   3、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参数: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及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    17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12个月   6、质量要求: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家工商机关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服务的供应商。   3、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致电联系人获取,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3、获取采购文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3)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一年内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一年内至少1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凭证或者银行入账单为准)。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无不良信用记录单位(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注:(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的电子版,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材料须标明项目名称等信息。   (2)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响应)资格。   (3)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正确无误且一直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请将以上资料扫描件(PDF版本)发到461775375@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0478-8987806,请备注好联系人、联系方式及供应商名称。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上午9:30时(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同时将纸质版响应文件胶装后邮寄至采购人所在地址。   逾期未发送邮件的、未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10日上午9:30时   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生态环境局8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生态环境局8楼   邮编:015000   联系人:刘臻岳   联系电话:0478-8987806   联系邮箱:461775375@qq.com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采购公告只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bynr.gov.cn/)上发布。   
朗读
关于2024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增补的公布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第24号令)第九条等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增补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予以公布。   巴彦淖尔市2024年度增补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xlsx   
朗读
关于2024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增补的公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增补的公示      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加强社会监督,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第24号令)第九条等的有关规定,现将巴彦淖尔市2024年度增补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通过来电、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8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受理电话:8923513   受理邮箱:605020046@qq.com   巴彦淖尔市2024年度增补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xlsx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众端”应用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众端”应用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平台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风险管控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维度强化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监管,形成覆盖全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切实做到成果落图固化,为项目环评审批提供了硬约束,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空间管控依据。   目前,平台已全面实现数据查询、应用、展示功能。用户自定义绘点、绘线、绘面,智能研判分析后,可生成分析报告。报告中,明确标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名称、环境要素、行政区划、面积等信息。   用户可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点击“首页—数据开放”进入或通过手机登录蒙速办APP,点击“办事—部门服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进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查询相关项目信息。   平台的正式上线运行,对于提高环评项目审批便捷化、高效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朗读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更新巴彦淖尔市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我局按照《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技术评估专家库进行了动态更新。   联系人:王慧丽 0478-8923569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与新华街交汇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大楼4001室   邮 箱:bspgzx@126.com   附 件:2024年巴彦淖尔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人员更新表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8日
朗读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环评文件技术评估、重大环保决策咨询、环保验收审查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提高环境管理的决策水平,规范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技术评估服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30日      
朗读
​关于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 紧缺人才引进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按照《巴彦淖尔市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确定2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报考岗位    姓名    准考证号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巴彦淖尔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监测岗位1    杜伟航    0907100905          监测岗位3    乔子娇    0907301141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3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478-8923556      监督举报电话:16604885251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6日      
朗读
关于对2024年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 人才引进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进行递补的公告
2024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监测岗位1,因考生黄悦(准考证号:0907102320)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该岗位出现缺额。根据总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数依次递补考生杜伟航(准考证号:0907100905)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5日
朗读
关于公布2024年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 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成绩 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公告
根据《巴彦淖尔市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要求,现将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测评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具体体检考察及其他事宜电话通知。      附件: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测评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0日
朗读
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测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 名单及面试工作的公告
2024年度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测评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             序号    岗位    编号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排名    是否入围面试环节          1    监测岗位1    1023    0907102320    53.20    1    是          2    监测岗位1    3014    0907301457    49.00    2    是          3    监测岗位1    1009    0907100905    48.20    3    是          4    监测岗位1    1004    0907100436    46.20    4    否          5    监测岗位1    3013    0907301369    45.00    5    否          6    监测岗位1    3017    0907301761    0.00    缺考    否          7    监测岗位2    3002    0907300238    52.20    1    是          8    监测岗位3    3011    0907301141    65.00    1    是          9    监测岗位3    3016    0907301629    63.60    2    是          10    监测岗位3    3008    0907300831    55.20    3    是          11    监测岗位3    3009    0907300908    54.00    4    否          12    监测岗位3    3004    0907300414    53.60    5    否          13    监测岗位3    1014    0907101445    53.60    5    否          14    监测岗位3    2003    0907200324    53.40    7    否          15    监测岗位3    2013    0907201327    53.20    8    否          16    监测岗位3    1017    0907101756    53.20    8    否          17    监测岗位3    4001    0907400111    53.00    10    否          18    监测岗位3    1006    0907100648    52.80    11    否          19    监测岗位3    3025    0907302525    52.20    12    否          20    监测岗位3    1002    0907100258    52.00    13    否          21    监测岗位3    2009    0907200926    51.80    14    否          22    监测岗位3    3022    0907302266    51.60    15    否          23    监测岗位3    3024    0907302410    51.40    16    否          24    监测岗位3    3003    0907300347    50.80    17    否          25    监测岗位3    3010    0907301065    50.80    17    否          26    监测岗位3    1025    0907102546    50.60    19    否          27    监测岗位3    3012    0907301204    50.40    20    否          28    监测岗位3    2005    0907200521    50.40    20    否          29    监测岗位3    3006    0907300655    50.20    22    否          30    监测岗位3    3018    0907301851    50.00    23    否          31    监测岗位3    1028    0907102835    49.60    24    否          32    监测岗位3    2008    0907200859    49.20    25    否          33    监测岗位3    1020    0907102068    49.20    25    否          34    监测岗位3    2001    0907200160    49.00    27    否          35    监测岗位3    2006    0907200628    48.20    28    否          36    监测岗位3    1016    0907101643    48.20    28    否          37    监测岗位3    3005    0907300513    47.60    30    否          38    监测岗位3    3015    0907301519    47.00    31    否          39    监测岗位3    1005    0907100532    47.00    31    否          40    监测岗位3    2007    0907200737    47.00    31    否          41    监测岗位3    2011    0907201107    46.20    34    否          42    监测岗位3    1003    0907100309    46.20    34    否          43    监测岗位3    3023    0907302362    46.20    34    否          44    监测岗位3    1027    0907102706    45.80    37    否          45    监测岗位3    1010    0907101003    45.40    38    否          46    监测岗位3    2012    0907201254    45.40    38    否          47    监测岗位3    1013    0907101350    45.20    40    否          48    监测岗位3    3019    0907301930    45.00    41    否          49    监测岗位3    3007    0907300733    44.80    42    否          50    监测岗位3    1011    0907101152    44.60    43    否          51    监测岗位3    1015    0907101534    44.20    44    否          52    监测岗位3    1021    0907102164    43.80    45    否          53    监测岗位3    1007    0907100717    43.20    46    否          54    监测岗位3    3001    0907300118    43.20    46    否          55    监测岗位3    2014    0907201412    41.60    48    否          56    监测岗位3    1008    0907100816    41.20    49    否          57    监测岗位3    1019    0907101942    41.20    49    否          58    监测岗位3    1026    0907102644    41.00    51    否          59    监测岗位3    1022    0907102223    40.80    52    否          60    监测岗位3    3020    0907302053    40.20    53    否          61    监测岗位3    1001    0907100163    39.40    54    否          62    监测岗位3    3021    0907302102    39.00    55    否          63    监测岗位3    1018    0907101840    37.00    56    否          64    监测岗位3    2004    0907200401    0.00    缺考    否          65    监测岗位3    2002    0907200215    0.00    缺考    否          66    监测岗位3    1024    0907102422    0.00    缺考    否          67    监测岗位3    2015    0907201539    0.00    缺考    否          68    监测岗位3    2010    0907201049    0.00    缺考    否          69    监测岗位3    1012    0907101267    0.00    缺考    否               备注:本次笔试平均成绩为48.21。依照《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出现参加笔试人数等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试人员笔试成绩要达到参加此次笔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0 日(周五 )下午14:10。14:20未到考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2、地点:华威国际饭店三楼2号会议室(临河区五一西街新闻大厦西门)。    三、面试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思考及作答时间共10分钟,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要求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候考,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资格复审组审核通过签字确认的报名表。   2.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   4.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顺序号。进入面试考场至面试结束离开考场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6.面试结束后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应按指定线路立即离开面试区域,不得逗留。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依据分数由高到低按引进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一轮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在测评后至确定引进对象之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仅可递补一次,总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3日
朗读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笔试有关事宜公告
现将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笔试测评要求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9月7日(周六)下午15:00-17:00(需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15:00未到考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评。   2.考试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维也纳国际酒店(巴彦淖尔高铁站店)二楼一号会议室。   3.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时报考单位资格审查人员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   二、形式与内容   满分为100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生态环境监测及相关专业能力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请考生参加笔试时自行携带2B铅笔、橡皮、0.5mm黑色圆珠笔等答题工具。   三、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特别说明:如出现参加笔试人数等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试人员笔试成绩要达到参加此次笔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相关事宜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5日
朗读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测评的公告
  根据巴彦淖尔市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要求,现将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及测评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年8月29日(周四)上午9:00—12:00,地点设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9楼视频会议室(由市生态环境局大楼西门进入)。   (二)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巴彦淖尔市2024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所有高等教育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2)留学回国人员已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资格审查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复印件材料须本人亲笔签写“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审查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一律取消测评资格。   二、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年9月7日(周六)下午3:00,3:00未到考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评。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时报考单位资格审查人员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形式与内容   满分为100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生态环境监测及相关专业能力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请考生参加笔试时自行携带2B铅笔、橡皮、0.5mm黑色圆珠笔等答题工具。   (三)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人才引进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三、面试相关事宜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2日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河套灌区典型区域PM2.5和03的协同 控制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研究”课题专用材料购置项目 自行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河套灌区典型区域PM2.5和03的协同控制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研究”课题专用材料购置项目自行采购(采购编号:L-2024-019)于2024年08月06日进行评审,经采购小组评审,现将中标、成交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河套灌区典型区域PM2.5和03的协同控制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研究”课题专用材料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L-2024-019   3、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参数:             包号    项目名称    总包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河套灌区典型区域PM2.5和03的协同控制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研究”课题专用材料购置项目    标准物质、低值易耗品    详见询价通知书    20.0            4、中标公告期限:2024年08月09日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内蒙古宸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95927元   三.采购小组成员:陈晓爽、任晓晖、马燕   四.如供应商认为以上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相关质疑的规定提出质疑。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生态环境局8楼   联系人:贾国庆   联系电话:18647876128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河套灌区典型区域PM2.5和03的协同控制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研究”课题专用材料购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专用材料购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L-2024-019   2、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河套灌区典型区域PM2.5和03的协同控制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研究”课题专用材料购置项目   3、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包号    总包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采购预算金(元)          1    标准物质、低值易耗品    1批    详见询价通知书    200000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选择竞标,排名为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参与评审。   4、招标项目类别:货物。   5、供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乌兰布和路环保大楼。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标准,满足甲方要求且与在用仪器适配。   7、供货期限:合同约定。   8、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若是货物制造商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以及《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供应商若是经销商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以及《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有意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发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邮箱123056372@qq.com,资质审核通过后,分站将按发送邮件地址发送询价通知书。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报名事宜,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   (3)请将以上资料扫描件(PDF 版本)发到 123056372@qq..com 邮箱并电话告知0478-8256960,请备注好联系人、联系方式及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正确无误且一直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0、询价函、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01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致电联系人获取,逾期不予受理。   11、获取询价函、询价通知书地点: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8012室或线上通过123056372@qq.com邮箱获取。   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同时将纸质版响应文件胶装后邮寄至采购人所在地址。   逾期未发送邮件的、未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环保大楼8012室。   开启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环保大楼8010室。   13、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联系人:贾国庆   联系电话:0478-8256960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环保大楼   14、此招标公告只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bynr.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朗读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便于群众反映相关问题,现特向社会公布巴彦淖尔市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的举报方式及有关信息:   一、举报时间   2024年7月20日-2024年12月31日(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二、举报范围   1.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有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的活动;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并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在牧区进行非法生产加工活动,偷排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弃包装容器、废酸、表面处理废物、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废物、高浓度液态废物、废盐、废铅蓄电池、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净化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   3.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或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倾倒危险废物。   4.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5.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6.第三方服务机构在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设施验收、碳排放数据管理等领域弄虚作假,破坏市场公平,影响环保数据和报告公信力。   7.为了节省成本或逃避监管,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特别是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纂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   8.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辅助设施,或者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三、举报须知   举报人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包含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等信息,并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等证据资料。举报人应注明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线索,举报人对举报内容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专项领导小组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四、举报方式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监督电话:0478-8958806,举报邮箱:805830606@qq.com。   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园南街生态环境局大楼。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举报电话:0478-8214074 ,举报邮箱:467181084@qq.com。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举报电话:13134812369 ,举报邮箱:wqqhbj7806@163.com。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举报电话:0478-2641810,举报邮箱wltzqhjzfda@163.com。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举报电话:13947828980,举报邮箱:1927358502@qq.com。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举报电话:0478-4219116,举报邮箱3572397351@qq.com。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举报电话:0478-6623868 ,举报邮箱:hjhqhbj@163.com。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举报电话:0478-5212470,举报邮箱:wyhbj@126.com。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0日   
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