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 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分解意见
来源: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8-03-30
阅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有关规定,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就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如下分解意见:
一、党组书记、局长尹兆明。对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其他6位局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学习等负领导责任;对局机关各党组织、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负主要领导责任。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机关政风行风建设。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占海。对分管范围污染防治科,辐射管理科、环境监测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抓好污染防治、辐射管理、环境监测站等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范围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铁力。协助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驻局纪检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敏。对分管范围财务、人事、监督管理以及环境监控中心和政策法规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抓好财务、人事、监督管理以及环境监控中心和政策法规工作等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范围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郭玉华。对分管范围总量科、科技监测科、环科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抓好总量科、科技监测科、环科所等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范围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六、副调研员白玉。对分管范围办公室、宣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抓好办公室、宣教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范围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七、副处级干部王志强。对分管范围自然保护、监察支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抓好自然保护和监察支队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范围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局领导班子各成员要按照本责任分解意见,下大力抓好全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扎实工作,经常与分管范围的负责同志深入开展谈心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或查处错误和违纪行为,确保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坚决杜绝滋生腐败现象和出现违法违纪案件。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好本科室、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协助局领导班子不断推动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党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