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7     阅读数: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24号),我局拟定了本行政区域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0日。
联系电话:0478-8923517
联系邮箱:bshbjzhk4003@163.com


附件:2025年巴彦淖尔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