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样地监测及遥感解译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阅读数: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样地监测及遥感解译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单次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规定的限额标准,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样地监测及遥感解译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L-2024-002
3、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参数:
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样地监测及遥感解译服务项目 2024年度巴彦淖尔市生态样地监测工作、2023-2024年动态解译及野外核查工作。 详见采购文件 12.6万
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5、服务期限:2024年度项目内容
6、质量要求:生态类型监测的内部控制执行《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案》《生态遥感监测数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要求》(总站生字〔2015〕163号)和《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补充方案》(总站生字〔2017〕50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家工商机关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服务的供应商。
3、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 以 通 过 查 询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2024 年 7月 01日至 2024 年7月 03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5:00:00 至 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24 年 7月 01 日至 2024 年7月 03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午 15:00:00 至 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致电联系人获取,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可采用线上和线下报名方式)
3、获取采购文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3)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一年内至少 1 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一年内至少 1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凭证或者银行入账单为准)。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无不良信用记录单位(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注:(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的电子版,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材料须标明项目名称等信息。
(2)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响应)资格。
(3)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正确无误且一直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 )请将以上资料扫描件(PDF 版本)发到 123056372@qq.com 邮箱并电话告知8987875,请备注好联系人、联系方式及供应商名称。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7月09日上午 9:30 时(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同时将纸质版响应文件胶装后邮寄至采购人所在地址。
逾期未发送邮件的、未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7月 09日上午 9:30 时
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生态环境局 8 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生态环境局 8 楼邮编:015000
联系人:贾国庆
联系电话:8987875
联系邮箱:123056372@qq.com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采购公告只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bynr.gov.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