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执法 典型案例(三)
发布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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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慑教育类】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鑫盛泰回收部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
【基本案情】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帮扶组于2024年3月8日对五原县鑫盛泰回收部进行检查时发现,现场有工人正在进行汽车拆解作业,在要求企业负责人出示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等文件时,当事人表示未履行过审批、验收等程序,无法出示相关材料。现场待拆解车辆堆放杂乱无序,厂区各处均安放有用于车辆拆解的储气钢瓶、切割气焊等工具设备。为保障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确保检查工作不留盲点,执法人员现场利用无人机对厂区内总体情况进行摸排。通过俯拍照片厘清厂区域分布情况后,有序进入拆解工作区域进行检查。 经核实,该回收部在未依法履行环评审批、未完成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未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前提下,擅自从事机动车拆解工作。现场堆放有废旧机油桶39个(其中12个油桶内盛装有拆解废油)和废旧铅蓄电池21块及大量废旧汽车油箱,堆放地点无任何防渗防泄露措施。帮扶组现场检查后及时将案件相关情况通过执法进行上。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五原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经过现场勘查取证,该回收部未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建设配套规范暂存危险废物场所,并未对危险废物进行合法处置。经对现场39个空桶、12个油桶内盛装有拆解废油和21块废旧铅蓄电池称重共2438.2公斤。
【查处情况】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联合五原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现场勘查调查核实:1、五原县鑫盛泰回收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十七条等规定,针对上诉违法行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责令改该回收部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且清理现场,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目前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五原县分局已完成立案并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办。
【启示意义】违法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地理位置偏远作为掩护,非法从事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问题发现难。在此次监督帮扶工作中,帮扶人员提前利用执法APP“一张图”查找线索,再利用无人机快速掌握企业污染现状,发现环境问题,为科学帮扶、精准帮扶查提供了技术支撑。通过监督扶工作集中攻坚整治,既弥补了属地日常监管中的不足,推动解决属地突出环境问题。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将以此案为起点及时整顿涉案企业,形成打击环境犯罪、维护全县生态安全合力,坚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合力守护好绿水青山。
办案单位: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原县大队
办案人员:马占军05100415032、庆格乐图0510041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