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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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巴组通字[2017]38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着力解决党支部存在的政治功能不强、领导力执行力薄弱、从严治党作用发挥不给力等问题,通过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党支部工作,健全党支部各项制度、完善各项保障,实现党支部政治生活规范、领导班子有力、场所功能完备、党员管理严格、制度机制管用、工作载体有效的目的,推动我局各支部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促进全市环保工作发展,推进“绿色崛起、赛过江南”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重点工作任务
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要重点围绕推进党支部六个方面规范化建设来开展。
(一)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年学习活动计划,按要求做好支部的各项工作。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各党支部要在年初制定本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局党总支备案,局党总支将定期选派有关人员参与指导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党支部要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将考勤纳入考核内容。六月为全市“党建活动月”,各支部要根据工作实际集中开展活力党建活动,如红色教育、志愿服务等。按要求做好支部“固定党日”活动,明确活动主题,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服务社区、“我为党旗增光彩”等活动。支部要求每名党员撰写“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全年任务不少于四篇。支部要充分了解每名党员和群众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开展好党内慰问、做好对困难党员群众救助工作,让党员有归属感、荣誉感,群众能体会到温暖。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在全局大会上不仅要个人述职,还要代表班子述职,并做好“两优一先”评选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讲党课。
(二)推进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化。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着力点,抓好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实施“领头雁”工程,要采取评选先进党支部做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支部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平时要多沟通交流,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支部书记要加强对自身的要求,带头学习,自觉自悟,以“四讲四有”和“四个合格”为对照标准,发挥好带头引领示范的作用。
(三)推进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化。以建好用好管好党群活动室所为着力点,加强党组织学习活动场所建设。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这个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利用党群活动室,开展好“固定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丰富学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和丰富活动室的学习教育硬件设施,更新学习内容,让党群活动室成为供大家阅读、交流的场所,为党员群众参与学习交流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推进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推行党员“全链条”管理机制,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开展好星级党员评选工作,“七一”前支部要完成对党员和支部“两优一先”评选工作,并将评选情况上报总支。评选工作要让党员感觉到做有标杆、学有榜样。对不合格党员要审慎稳妥处置,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好“机关大讲堂”和“党建直通车”“北疆先锋”网络平台的作用,对党员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教育培训,支部书记必须结合工作实际讲党课。
(五)推进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化。以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重要党务活动、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重要工作随时报告。按照一月一收集,一季一整理,一年一归档的要求,建立支部党员基本情况、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党建活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台账。
(六)推进工作载体建设规范化。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着力点,加强基层党建载体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党建+互联网”等载体,抓好对党员“四讲四有”“四个合格”等要求,党支部要以党员发挥作用合格为标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党组织,采取适当扩大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比例的做法,带动创先争优工作向好发展。
三、组织保障
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是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因此,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党支部建设年”活动要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总支牵头组织实施。各支部要履行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是党支部主要责任人,市局将“党支部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支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二)分步实施,有效推进。“党支部建设年”活动从2017年4月开始到2018年3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2017年4月20日前为前期准备阶段,党总支要对各党支部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要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党支部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好活动;2018年3月为总结验收阶段,总支组织相关人员对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强化督查、推动落实。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党总支对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每季度督查一次,对抓“党支部建设年”活动不力的党支部书记要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氛围,示范带动。充分利用机关党建网络平台、微信等媒体,及时宣传“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市局对“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示范党支部进行评选表彰,全面推进“党支部建设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