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 - 党风党建 -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
来源: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8-04-18     阅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和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同志的相关批示精神,根据市纪委印发《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市环保局系统实际情况,现就开展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决策部署,紧扣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环保重点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及我市实施办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为市环保局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成纪律过硬、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工作要求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负其责,整体联动;集中整治,监督落实;以事立案,追责问责;常态深化,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聚焦全市重点整治的“五个领域”和“四种行为”,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得到有效解决,坚决杜绝不收敛、不收手的老问题和有效遏制隐形变异的新问题出现。使人民群众对环保部门作风建设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净化市环保局系统政治生态。
      二、整治重点
      集中整治工作既要聚焦全市整治的重点领域,又要针对环保部门的工作实际和重点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既要对事,也要对人。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聚焦“五个领域”
      1.脱贫攻坚领域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力、推诿扯皮等问题;在扶贫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算账脱贫;扶贫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信息采集、对象识别、措施到户、资金项目安排、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对有关扶贫工作信访事项不重视、驻村工作队不驻村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以及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中规定的其他问题。
      2.债务化解领域 :不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市委政府工作安排,未按时间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旧债等问题;寅吃卯粮、过度超前、盲目上马不切实际项目等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新债,顶风违规举债,造成债务风险失控等问题;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恶意拖欠项目工程款,导致情绪对立、引发激化矛盾等问题;违规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化解债务问题;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等问题。
      3.资金管理领域 :以各种名义扣拨、滞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擅自转移、变更项目、私自存储等问题;
      同一项目“多渠道、多名目”多头申报、虚报冒领,骗取政府资金等问题。
      4.党内政治生活领域 :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对党的主张妄加评论、胡乱猜测,不加辨别、随意传播等问题;执行党章党规不坚决,搞变通做“选择题”、抓落实做“简答题”等问题;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发扬民主不够等问题;“萝卜招聘”、“带病提拔”、“近亲繁殖”等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甜味”过重、“辣味”不足等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警示教育庸俗化,敷衍了事、应付检查等问题;违反组织程序发展党员、召开会议、组织选举、任命党内职务等问题;领导干部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抄袭发言材料、找人代写笔记等问题。
      5.基层社会管理领域 :“三务”(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内容单一、以虚避实,不规范、不透明,图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群众利益问题上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甚至私分挪用等问题;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上,态度冷漠、简单了事,历史遗留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导致社会矛盾由“小事情”演变成大事件等问题;基层党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监管不力,管辖范围非法宗教活动甚至邪教活动放任自流和传播低俗、违禁宣传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㈡严肃查处“四种行为”
      1.消极逃避“不作为”:处置矛盾回避问题、推诿扯皮,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面对困难退避三舍、左推右挡,推动工作蜻蜓点水、瞻前顾后,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讨价还价,推行改革虚于应付、缩手缩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爱惜羽毛、充当好人,对违规违纪行为不抵制、不斗争、不敢较真碰硬,服务承诺不兑现,态度冷硬、推三阻四等行为。
      2.敷衍塞责“假作为”: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简单决策一刀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轮流圈阅”、“层层转发”,虚张声势不干活等行为;“喊口号很积极,行动上难见影”,热衷于开会等于落实、发文等于做过,表太多、调门高,摆姿势、做样子等光说不练的行为;大事小事层层请示汇报,貌似卖力、实则装样,蒙骗上级、糊弄群众,尸位素餐、消极应付等行为;“编数据”“做假账”,搞虚假繁荣、“数据政绩”等行为。
      3.用权任性“乱作为:用权任性、放纵妄为,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充当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护伞”等行为;不守纪律、不守规矩,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等行为;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在政策扶持、款物分配等事项中办事不公等行为;拿红包、收回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4.懒政怠政“慢作为”:对上级安排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等行为;思想墨守成规、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多事、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行为;遇事等待观望、议而不定、决而不行,作风拖沓、贻误工作落实时机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2018年1月底前)。驻局纪检组制定、细化实施方案,会同驻在部门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工作。
      整治行动(2018年11月中旬前)。驻局纪检组按照职责任务,梳理问题线索,定期交办、挂号督办,开展集中整治,营造声势,形成震慑。
      汇总分析(2018年12月份)。驻局纪检组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每季度上报一次成绩单,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典型案例。
      建章立制(贯穿始终)。驻局纪检组针对集中整治发现的倾向性、普通性问题和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督促驻在部门整改落实,并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的机制制度,固化转化整治成果。
      四、组织领导
      驻局纪检组要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列为“两个责任”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明确职责分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将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集中整治工作始终。要在强化对驻在部门各科室、二级单位日常监督的同时,多频次开展明察暗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提前防范。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驻在单位设立并公开集中整治工作举报电话、信箱,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相关问题,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
      公开通报曝光警示。充分发挥公开通报曝光的警示作用,通过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点名批评或系统内部发文通报批评等方式,对发现(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信号,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㈣严格依纪依法问责。要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督促全局各级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既要查处直接责任人,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落实报送制度。实行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制度,一月一报告,要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账,于每月25日前将数据报市纪委领导小组办公室,遇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必须及时上报。
      加强宣传引导。要在用好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的基础上,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及时报道集中整治工作的新举措、新动态,总结宣扬集中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社会公众感受到集中整治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