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划定重点领域。将涉及项目、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能的业务科室作为主要整治对象,重点查处纠正环保专项资金审批审核、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在环评审批、项目验收、监察执法、环境监测以及办理群众事务等工作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敲诈勒索、不负责任、拖拉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是大力宣传发动。按照“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批行为”的要求,紧紧围绕上级指示精神,及时召开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动员会,全文传达学习市委、政府印发的《巴彦淖尔市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办公大楼一楼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全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积极成果。
三是狠抓清理自查。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以及行政审批、资金监管、执法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拓展党务信息、政务信息和环境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失职渎职等各类腐败案件,做到惩治腐败的决心不减、力度不松,使钢规铁纪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