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2017年前三季度的排污费征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03     阅读数:
    全市认真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核定方法,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实行“阳光收费”。今年我市国控企业全部采用外网进行排污申报,实现了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按时完成了排污费征收季报的报送、审核和信息公开工作。经市旗县区两级环境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全市征收开单271户,征收开单金额为3904.6291万元,入库3882.6306万元,欠缴11户。其中临河区欠缴5户,五原县欠缴1户,杭锦后旗欠缴5户。各旗县区环保局已对欠缴企业下达了限期缴纳通知书,预计于2018年1月,全部征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