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环保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巴彦淖尔市环保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5-03-09     阅读数:
巴彦淖尔市环保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巴彦淖尔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咨询受理情况,其他政务公开信息的情况,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工作概况
      2014年,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环保部门信息,提高环保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全市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2、分门别类、认真编制。我局根据环保工作的基本职能,结合我市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分门别类,搞好梳理,认真编制,通过信息栏、政府及环保局门户网站、巴彦淖尔日报、晚报、市广播电视台、发放文件等多种形式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询。主管领导严格把关,对需公开的内容按规定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完整,界定范围准确。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发布新增的政务信息。
      3、把握原则,定时公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注意坚持原则,主动适时公开环保方面的有关政务信息,主要有:一是坚持及时原则。及时公开新颁布的环保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及时公开新上建设项目,尤其是环境敏感建设项目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办事程序,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及时公开审批建设项目有关程序,让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不但了解政策,还知道如何办理环保有关手续的程序、步骤及做法。二是坚持透明原则。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市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公布,方便公民、法人及其饨组织理解和执行;新上建设项目需要提供材料及办事程序以及需要编制环评类别等内容公开透明;所有新上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按审批权限办理,属于我局审批的及时办理,应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我局也及时按规定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意见。所有新上建设项目审批(含初审意见)都坚持集体讨论,办理审批从未出现不讨论就审批或领导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凡是没经集体讨论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对于涉及环境敏感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采取张贴公示等形式向公众公告,方便公民参与了解,让群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使所有审批项目不但符合环保规定,而且项目建设对环境不会造成严重破坏,对群众生产、生活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公开内容:
      1、环保局领导成员分工:将正副局长成员及分工,在政务公开栏公开。
      2、环保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向社会公开。
      3、工作职责:环保局主要机构和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开。
      4、办事指南: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及年审、排污费征收、排污申报登记等办事流程向社会公开。
      5、排污费和监测费征收标准:将国家财政部、环保部、经贸委发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以及省物价局发布的环境监测费收费标准等规定及时公开。
      三、咨询受理情况
      2014年全市共收到群众咨询、投诉、来信、来访等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案件279件,正在办理6件,其余全部办结,结案率97.8%。进一步建立和完善“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工作制度,保证了环保受理热线24小时开通值守,未发生延办、查处不力等情况。
      四、其他政务公开信息的情况
      1、环保系统六项禁令:①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②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③严禁乱收费、乱罚款。④严禁监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⑤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⑥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2、巴彦淖尔市环保局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八不准”:
      ①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②不准纪律松懈,作风不实;③不准推诿扯皮,办事拖沓;④不准铺张浪费,败坏风气;⑤不准公车私用,私驾公车;⑥不准午餐饮酒,贻误工作;⑦不准参与赌博,损害形象;⑧不准收受红包,以权谋私。
      五、主要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需扩大范围。目前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有关规定、计划、方案及决策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改进。
      2、公开形式不广。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制约,目前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所有玫务信息除在政府、局政务公开栏、电视台公告等形式公开外,没有其他更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六、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落在三个“突出上”。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结合局内工作实际情况,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以制度明确职责,规范行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宣教力度。积极组织局内干部职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要内容,多形式、多手段地开展宣传、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突出平台建设。依托环保局门户网站、环保系统信息网络,加大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升为民办实事的功能。
      2015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与落实,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深化政务公开,真正实现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