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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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各责任单位申请、监管部门核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通过,现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慢”等7项整改任务进行公示,任何单位、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对整改相关情况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一、公示时间
自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5个工作日),电话接访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3:00-6:00。
二、联系方式
电话:0478-7801544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西区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4007室
邮编:015000
邮箱:13847858095@163.com
三、其他事项
反映情况请如实提供身份信息和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办理,不接受匿名反映。来访人员相关信息我办将严格保密。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信息
http://sthjj.bynr.gov.cn/uploadfile/2023/0109/20230109111953110.xlsx
巴彦淖尔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