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农历)二月廿六
通知公告
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涉h涉e问题线索的公告
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危废、暴力抗拒执法、垄断环保市场等乱象,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h涉e线索。 举报电话:0478-8923526举报信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环保大楼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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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巴彦淖尔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健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激励机制,规范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和市财政局起草了《巴彦淖尔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文件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478-8923507电子邮箱:bssthjjtrk@sina.com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街道新华西街环保大楼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6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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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从业限制的公告
关于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从业限制的公告 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维护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严肃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人员从业限制情况公告如下:因存在污染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依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结合《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环(8)罚〔2026〕3号)的处罚决定,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云龙、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晓军、张栋良3人实施5年内禁止从事监测服务的从业限制。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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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巴彦淖尔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拟废止《巴彦淖尔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现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2026年7月25日。联 系 人:刘芳联系电话:0478-8987912邮    箱:bynedqk@126.com 附件:关于废止《巴彦淖尔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的说明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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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更新巴彦淖尔市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 成员的通知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环评估发〔2023〕53号)《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技术评估专家库进行年度动态更新。现公开征集专家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以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学风良好、廉洁自律为行为准则;(二)熟悉国家生态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法规文件、技术标准等内容;(三)原则上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等与生态环境紧密相关专业满5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取得环评工程师证或环保注册工程师证的;(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65岁, 特殊需求的资深权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等无信用记分的。二、不适宜担任专家的几种情形(一)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二)对同一个评审事项履行监管职责的,不得同时担任该事项专家职责;(三)其他根据相关规定不适宜承担专家职责的情形。三、专家入库方式    (一)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经单位推荐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退休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可由本人申请。(二)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会同局机关相关科室对入库专家的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经局务专题会审议通过后,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对入选专家名单进行公开。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       1.自荐或被推荐专家应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及《专家承诺书》(见附件2),附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扫描件、环评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推荐的,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述材料后,还应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方式、报送时间      2026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纸质版邮寄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与新华街交汇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大楼4001室),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时发送至bspgzx@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审核流程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专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选巴彦淖尔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       五、其他要求    (一)已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的专家作为当然人选(因身份发生变化,不再适宜做境影响评价专家的除外),无需再次申请。(二)已列入2025年巴彦淖尔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的人员,无需再次申请。    (三)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申请入库的人员应如实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动态调整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王慧丽        联系电话:0478-8923569  附件:1、《专家入库申请表》2、《专家承诺书》3、《专家信息汇总表》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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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巴彦淖尔市环境监管重点企业名录
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现将我市2026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进行公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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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的公告
 为推动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和运行,现批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HJ 274—2026)  新批准建设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自2026年3月1日起,已批准建设和已命名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自2029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 274—2015)、《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HJ/T 409—2007)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6年2月13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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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处理装置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处理装置采购项目合同公示如附件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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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环评机构)比选指引
一、2025年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被列入“守信”环评编制单位名单二、近两年在巴彦淖尔市从业的环评机构“白名单”三、环评单位必选途径一(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四、环评单位必选途径二(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一、2025年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被列入“守信”环评编制单位名单二、近两年在巴彦淖尔市从业的环评机构“白名单”三、环评单位必选途径一(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可通过百度搜索“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官网网站,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xypt.china-eia.com:8080/XYPT/,查询环评单位相关情况。四、环评单位必选途径二(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可通过百度搜索“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中介服务超市”官方网站,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zwfw.nmg.gov.cn/zjfw/icity,查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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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为公开、公平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工作,现对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命名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拟命名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所提意见要求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10)65645410  传  真:(010)65645411  电子邮件:stszhc@mee.gov.cn  附件: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拟命名名单  北京市 丰台区  天津市 南开区、滨海新区  河北省 石家庄市平山县、唐山市遵化市、邯郸市复兴区、保定市涞水县  山西省 运城市夏县、忻州市神池县、临汾市乡宁县  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赤峰市敖汉旗、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  辽宁省 沈阳市大东区、大连市普兰店区、盘锦市兴隆台区、朝阳市朝阳县  吉林省 通化市柳河县、白山市临江市、白城市通榆县、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  黑龙江省 鸡西市、黑河市、伊春市汤旺县  上海市 奉贤区  江苏省 南京市玄武区、苏州市相城区、南通市海门区、盐城市阜宁县  浙江省 杭州市上城区、宁波市鄞州区、嘉兴市平湖市、丽水市松阳县  安徽省 芜湖市繁昌区、安庆市迎江区、黄山市祁门县、宣城市泾县  福建省 莆田市仙游县、泉州市晋江市、南平市政和县、南平市建瓯市、龙岩市连城县  江西省 九江市湖口县、吉安市泰和县、抚州市南丰县  山东省 青岛市、枣庄市峄城区、德州市乐陵市、滨州市无棣县  河南省 洛阳市汝阳县、三门峡市卢氏县、南阳市内乡县、信阳市光山县  湖北省 武汉市江岸区、宜昌市兴山县、咸宁市通山县、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  湖南省 株洲市茶陵县、邵阳市新邵县、郴州市资兴市、怀化市会同县  广东省 韶关市新丰县、梅州市蕉岭县、汕尾市陆河县、阳江市阳西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城中区、北海市海城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海南省 三亚市、东方市、澄迈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重庆市 忠县、巫山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四川省 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州市古蔺县、遂宁市射洪市、雅安市芦山县  贵州省 贵阳市白云区、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云南省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  西藏自治区 日喀则市定结县、林芝市墨脱县、那曲市聂荣县  陕西省 宝鸡市千阳县、延安市宝塔区、延安市宜川县、安康市宁陕县、安康市平利县  甘肃省 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平凉市泾川县、酒泉市瓜州县、陇南市康县  青海省 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永宁县、固原市泾源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喀什地区喀什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2025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命名名单  北京市 朝阳区崔各庄乡、海淀区  天津市 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津南区八里台镇  河北省 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承德市兴隆县、河北黄骅港煤炭港区生态示范区、衡水市武强县  山西省 晋城市阳城县、临汾市安泽县、临汾市隰县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恩格贝生态示范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林场防沙治沙示范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辽宁省 沈阳市沈北新区、大连市庄河市  吉林省 通化市东昌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海兰河畔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方正县、双鸭山市宝清县、伊春市丰林县  上海市 金山区廊下镇  江苏省 南京市浦口区、常州市洮滆片区、盐城市建湖县  浙江省 绍兴市越城区、衢州市开化县、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  安徽省 芜湖市南陵县、黄山市黟县、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  福建省 福州市晋安区、厦门岛、泉州市安溪县、南平市光泽县  江西省 赣州市上犹县、吉安市永新县、抚州市广昌县  山东省 潍坊市临朐县弥河流域生态发展示范区、济宁市微山县、威海市环翠区里口山片区、日照市五莲县  河南省 南阳市西峡县、南阳市淅川县(环丹江口水库区)  湖北省 黄石市大冶市、荆门市钟祥市、孝感市大悟县、黄冈市英山县  湖南省 邵阳市新宁县、张家界市桑植县、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流域  广东省 广州市从化区、广州市增城区、深圳市盐田区、河源市连平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上林县、桂林市阳朔县、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  海南省 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三亚市海棠区  重庆市 南川区金佛山片区、梁平区  四川省 绵阳市平武县、广元市剑阁县、南充市阆中市  贵州省 遵义市播州区花茂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  云南省 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临沧市凤庆县安石村、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洱海流域)  西藏自治区 拉萨市曲水县、昌都市察雅县、林芝市工布江达县  陕西省 延安市黄龙县、汉中市城固县、榆林市米脂县  甘肃省 金徽矿业绿色矿山郭家沟示范区、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  青海省 西宁市城北区、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 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固原市原州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吐鲁番市高昌区、塔城地区裕民县、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七师129团、第十二师104团  联合申报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川渝雪巴画廊生态屏障统筹发展先行区来源: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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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处理装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处理装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BZ2025-032)于2025年9月2日开标、评标会议后,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及采购人的确认,现将中标、成交结果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处理装置采购项目2、采购编号:BZ2025-0323、采购内容:采购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处理装置3套,详见采购文件。4、最高响应限价:500000元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无锡瑞恒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总报价:487498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合格标准项目负责人:周亚明三.评审委员会成员:付万里 李晓燕 杨玉霞 刘昕 马燕  四.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联系人:杨婕联系电话:0478-8923501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采购代理公司:内蒙古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龚科联系电话:15147849771  0478-7807995(办)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北路紫腾花园综合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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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处理装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处理装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内蒙古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的委托,对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处理装置采购项目自行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处理装置采购项目1.2采购编号:BZ2025-0321.3采购内容:采购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处理装置3套,详见采购文件。1.4最高响应限价:50万元1.5项目地点:巴彦淖尔市。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合格标准。1.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2.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采购文件的获取3.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3.1.1有效的营业执照。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来办理相关事宜,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1.3响应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响应人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供。(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A4纸) 3.2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9日,每工作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网上购买采购文件。3.3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内蒙古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北路紫藤花园综合楼三楼)。3.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下午15:30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北路紫藤花园综合楼三楼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联系人:杨婕联系电话:0478-8923501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龚科联系电话:15147849771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北路紫腾花园综合楼三楼六、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j.bynr.gov.cn/)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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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跟踪评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跟踪评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于2025年7月28日磋商会议后,经磋商小组评审,及采购人的确认,现将中标、成交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跟踪评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BZ2025-027       3、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参数:   包号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元)1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跟踪评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1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实施、成果管理、成果应用、监督管理等四方面,开展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提交完整的报告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做好后续服务并对评估质量和结论负责,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500000       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牵头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成员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最终报价:48.5万元       服务期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       项目负责人:姜昀       三.磋商小组成员:乌吉模 霍春荣 龚平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环保监控大楼       邮编:015000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18004781161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北路紫腾花园综合楼三楼       邮编:015000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5147849771    0478-780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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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更新巴彦淖尔市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我局按照《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技术评估专家库进行了动态更新。 联系人:孙  燕   8521268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与新华街交汇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大楼3007室 邮    箱:bs_hpk@163.com 附     件:2025年巴彦淖尔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人员更新表.xlsx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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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跟踪评估工作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变更通知
       内蒙古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跟踪评估工作服务。2025年7月18日,发布了《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跟踪评估工作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变更《公告》中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取消“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的约定,变更为:“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提供”。                                                                                      采购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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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跟踪评估工作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内蒙古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跟踪评估工作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跟踪评估工作服务       2、招标编号:BZ2025-027       3、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包号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元)1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跟踪评估工作服务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实施、成果管理、成果应用、监督管理等四方面,开展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提交完整的报告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做好后续服务并对评估质量和结论负责,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500000       4、服务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5、服务期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      6、服务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定,须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查,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供应商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审查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审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审查“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每工作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网上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内蒙古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北路紫藤花园综合楼三楼)。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下午15:30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28日下午15:30时       地点:内蒙古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环保监控大楼       邮编:015000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18004781161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北路紫腾花园综合楼三楼       邮编:015000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5147849771    0478-7807995       七、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j.bynr.gov.cn/)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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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征集
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7月-2027年12月 二、征集问题线索范围和内容 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污染环境行为。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的环境污染行为。广大公众积极提供以下详细信息:违法活动或相关线索的详细地点(能精确到街道和具体定位最佳)、发生时间、具体违法行为描述(图文并茂最佳)等。 三、联系方式 电话:0478-8987896、892352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邮箱:bssthjjgf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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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开门教育”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开门教育”,为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面向广大群众征求对党员、干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公告如下:1.电话:0478—8299491;2.邮箱:bshbjjgdw@163.com。我们将真诚纳谏、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梳理转办您的意见,推动立行立改。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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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样地监测及遥感解译项目自行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样地监测及遥感解译项目自行采购(采购编号:L-2025-024)于2025年05月26日进行评审,经采购小组评审,现将中标、成交结果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样地监测及遥感解译服务项目2、招标编号:L-2025-0243、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参数: 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1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样地监测及遥感解译项目 2025年度巴彦淖尔市生态样地监测工作、2024-2025年动态解译及野外核查工作及相关工作报告 详见采购文件 13.0 4、中标公告期限:2025年5月29日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内蒙古华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5000元三.采购小组成员:贾国庆、陈晓爽、任晓晖、马燕四.如供应商认为以上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相关质疑的规定提出质疑。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生态环境局8楼联系人:贾国庆联系电话:1864787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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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更新巴彦淖尔市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环评估发〔2023〕53号)《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技术评估专家库进行年度动态更新。现公开征集专家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以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学风良好、廉洁自律为行为准则;      (二)熟悉国家生态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法规文件、技术标准等内容;      (三)原则上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等与生态环境紧密相关专业满5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取得环评工程师证或环保注册工程师证的;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65岁, 特殊需求的资深权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等无信用记分的。         二、不适宜担任专家的几种情形:      (一)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对同一个评审事项履行监管职责的,不得同时担任该事项专家职责。      (三)其他根据相关规定不适宜承担专家职责的情形。         三、专家入库方式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的方式。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          1.自荐或被推荐专家应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及《专家承诺书》(见附件2),附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扫描件、环评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推荐的,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述材料后,还应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方式、报送时间        2025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纸质版邮寄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与新华街交汇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大楼4001室),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时发送至bspgzx@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审核流程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专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选巴彦淖尔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2024年本)。         五、其他要求      (一)已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的专家作为当然人选(因身份发生变化,不再适宜做境影响评价专家的除外),无需再次申请。      (二)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申请入库的人员应如实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动态调整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王慧丽        联系电话:0478-8923569         附件: 3、《专家信息汇总表》2、《专家承诺书》1、《专家入库申请表》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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