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从业限制的公告
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维护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严肃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人员从业限制情况公告如下:
因存在污染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依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结合《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环(8)罚〔2026〕3号)的处罚决定,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云龙、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晓军、张栋良3人实施5年内禁止从事监测服务的从业限制。
特此公告。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支持IPV6
蒙ICP备19002345号-1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22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00011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环保大楼 联系电话:0478-8987893
发布时间: 2026-07-22 10:41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
关于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从业限制的公告
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维护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严肃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人员从业限制情况公告如下:
因存在污染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依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结合《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环(8)罚〔2026〕3号)的处罚决定,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云龙、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晓军、张栋良3人实施5年内禁止从事监测服务的从业限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