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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更新巴彦淖尔市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来源:巴彦淖尔市            发布时间:2025-05-26 09:45            分享到: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环评估发〔2023〕53号)《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技术评估专家库进行年度动态更新。现公开征集专家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以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学风良好、廉洁自律为行为准则;
      (二)熟悉国家生态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法规文件、技术标准等内容;
      (三)原则上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等与生态环境紧密相关专业满5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取得环评工程师证或环保注册工程师证的;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65岁, 特殊需求的资深权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等无信用记分的。
         二、不适宜担任专家的几种情形:
      (一)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对同一个评审事项履行监管职责的,不得同时担任该事项专家职责。
      (三)其他根据相关规定不适宜承担专家职责的情形。
         三、专家入库方式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的方式。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
          1.自荐或被推荐专家应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及《专家承诺书》(见附件2),附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扫描件、环评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推荐的,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述材料后,还应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方式、报送时间
        2025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纸质版邮寄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与新华街交汇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大楼4001室),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时发送至bspgzx@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审核流程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专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选巴彦淖尔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2024年本)。
         五、其他要求
      (一)已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的专家作为当然人选(因身份发生变化,不再适宜做境影响评价专家的除外),无需再次申请。
      (二)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申请入库的人员应如实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动态调整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王慧丽
        联系电话:0478-8923569
 

        附件: 

3、《专家信息汇总表》

2、《专家承诺书》

1、《专家入库申请表》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3日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支持IPV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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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更新巴彦淖尔市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26 09:45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环评估发〔2023〕53号)《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技术评估专家库进行年度动态更新。现公开征集专家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以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学风良好、廉洁自律为行为准则;
      (二)熟悉国家生态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法规文件、技术标准等内容;
      (三)原则上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等与生态环境紧密相关专业满5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取得环评工程师证或环保注册工程师证的;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65岁, 特殊需求的资深权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等无信用记分的。
         二、不适宜担任专家的几种情形:
      (一)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对同一个评审事项履行监管职责的,不得同时担任该事项专家职责。
      (三)其他根据相关规定不适宜承担专家职责的情形。
         三、专家入库方式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的方式。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
          1.自荐或被推荐专家应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及《专家承诺书》(见附件2),附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扫描件、环评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推荐的,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述材料后,还应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方式、报送时间
        2025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纸质版邮寄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与新华街交汇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大楼4001室),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时发送至bspgzx@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审核流程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专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选巴彦淖尔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2024年本)。
         五、其他要求
      (一)已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的专家作为当然人选(因身份发生变化,不再适宜做境影响评价专家的除外),无需再次申请。
      (二)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申请入库的人员应如实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动态调整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王慧丽
        联系电话:0478-8923569
 

        附件: 

3、《专家信息汇总表》

2、《专家承诺书》

1、《专家入库申请表》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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