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二督察组完成对阿拉善盟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04 09:43

为深刻吸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的教训深入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6月21日—30日,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第十二督察组在阿拉善盟开展了为期10天的督察工作

  督查组听取了盟委、行署关于阿拉善盟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此次大检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先后与盟人大、党委、行署及盟直和旗区主要领导共22人进行了谈话,调阅查阅了盟委办公厅、行署办公厅、盟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资料千余份下沉至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和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相关地区,对贺兰山国家级、胡杨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腾格里沙漠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及部分工矿企业、排污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督查组在阿拉善盟工作期间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信访举报电话,截6月30日,全盟共接到信访举报案件5起,目前均按程序转办、交办各旗区政府进行核实和查办。督察期间,还现场查处了哈伦能源集团公司热电事业部灰渣厂扬尘污染问题,目前阿左旗政府已督促企业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该问题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6月30日,自治区督察组结束阿拉善盟工作行程,进入督察报告整理阶段,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在督察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交正式报告,经批准后择时向阿拉善盟反馈。